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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六)

本日不對外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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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石門古戰場走入牡丹社事件

發佈日期 2013年
撰文/臺史所檔案館館員 李品慧

牡丹社事件中的石門古戰場,在戰後被屏東縣政府列為當地十大景點之一。(圖1)除了紀念碑上「澄清海宇還我河山」的文字,透露當年牡丹社人奮勇抵抗日軍攻擊的心境外,就當時臺灣的歷史氛圍有何意涵?大清帝國、臺灣、日本三者之間又產生了何種關係?何以位於臺灣最南端的牡丹社人會遭受日軍的攻擊?接下來隨著「時空旅行」特展旅人-沈葆楨的腳步,走入石門古戰場,探尋牡丹社事件發生的源由,瞭解沈葆楨來臺善後與建設的歷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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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瑞興棧公司

商號英文名為「Swee Hin Chan Co.」,計有53封書信,發信時間集中於1934年至1937年,發信地址為P. O. Box 104 No. 181 Beach Street, Penang,發信人主要為孫朝宗、黃金泉。

該商號主要專門經營麵粉銷售、白糖、什貨等,其中特別獨家代理兩家的麵粉,並註冊海鷗商標及飛馬商標。(圖9)另還包括代兌土產及代辦各地區的貨物,如:新加坡、泰國、印尼三寶壠、泗水、巨港、吧東、中國上海、香港、廈門等地。

瑞興棧向泰益號購買的貨品主要以丁香脯、蚵干、日本白豬油、紫菜、馬鈴薯、大連冬粉。(圖10)在19361010日書信中,孫朝宗發信給泰益號,告知黃金泉已離職,並於另家商號萬協源任職。(圖11

 


9:信封背面蓋有公司代理的頂上麵粉海鷗商標及頂上麵粉飛馬商標
資料來源:〈檳城瑞興棧公司書信〉,《長崎泰益號文書》(T1001),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數位典藏。



10193595日檳城瑞興棧致函給泰益號的書信
書信內容提及訂購商品項目,包含海鮮乾貨、豬油、馬鈴薯等

資料來源:〈檳城瑞興棧公司書信〉,《長崎泰益號文書》(T1001),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數位典藏。



1119361010日,檳城瑞興棧致函給泰益號書信
書信內容告知黃金泉離職事宜

資料來源:〈檳城瑞興棧公司書信〉,《長崎泰益號文書》(T1001),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數位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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