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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五)

本日開放時間 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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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石門古戰場走入牡丹社事件

發佈日期 2013年
撰文/李品慧

牡丹社事件中的石門古戰場,在戰後被屏東縣政府列為當地十大景點之一。(圖1)除了紀念碑上「澄清海宇還我河山」的文字,透露當年牡丹社人奮勇抵抗日軍攻擊的心境外,就當時臺灣的歷史氛圍有何意涵?大清帝國、臺灣、日本三者之間又產生了何種關係?何以位於臺灣最南端的牡丹社人會遭受日軍的攻擊?接下來隨著「時空旅行」特展旅人-沈葆楨的腳步,走入石門古戰場,探尋牡丹社事件發生的源由,瞭解沈葆楨來臺善後與建設的歷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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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陶新公司

商號別稱「陶新磁器行」、「陶新磁行」、「陶新號」,英文名為「Toh Sin & Co.」,計有180封書信。發信時間自1927年至1938年,其中1929、1932年沒有書信紀錄。發信地址為No. 113 Beach Street, Penang,中街門牌113號。發信人主要為翁厚齡、翁乃豐,其中翁厚齡為店主。

陶新公司以「警世鐘」作為註冊商標,獨家代理進口洋灰及監製火柴。(圖5),主要經營的項目是銷售歐美及亞洲地區的各類五金、陶瓷、橡膠園用品、火柴、海產等,同時也兼理匯兌的業務。(圖6及圖7)

陶新公司向泰益號購買的商品以海鮮乾貨為最大宗,例如:丁香魚、乾魚脯、魷魚、鮑魚、蚵乾、魷魚乾、沙丁魚等,其他交易貨品有紫菜、白菓、馬鈴薯等。在書信內容均有提及上述商品的市場需求及價格等重要訊息。該商號除了手寫的商業書信之外,也會同時發出訂購商品的電報單給泰益號,作為附件證明。(圖8)



圖5:信封正面左上角印有陶新公司的註冊商標:「警世鐘」
資料來源:〈檳城陶新公司書信〉,《長崎泰益號文書》(T1001),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數位典藏。


圖6:1927年9月13日檳城陶新公司致函給泰益號的書信
陶新公司用箋上方印有以中、英文字說明該行號經營業務項目(左、右)及店鋪的照片(中間)
資料來源:〈檳城陶新公司書信〉,《長崎泰益號文書》(T1001),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數位典藏。


圖7:1934年11月22日檳城陶新公司致函給泰益號的書信
陶新公司用箋右側印有該商號辦理匯兌業務
資料來源:〈檳城陶新公司書信〉,《長崎泰益號文書》(T1001),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數位典藏。


圖8:陶新公司向泰益號發出訂購商品的電報單
資料來源:〈檳城陶新公司書信〉,《長崎泰益號文書》(T1001),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數位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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