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圖/臺史所檔案館 關西地區的開發,始於1791年(清乾隆五十六年)竹塹社人衛阿貴入新埔東邊的老焿寮、大旱坑、石岡仔、下南片、茅子埔、坪林等地。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泉州人陳智仁主持「連際盛」墾號,開墾上南片庄一帶土地,並因當地風景綺麗,命名為「美里庄」。翌年,旋因不敵泰雅族原住民勢力,連際盛墾號棄墾而去,開墾工作由衛阿貴接手,美里庄亦改為「新興庄」。衛氏歿後由其裔孫衛壽宗承其墾業,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且與戴南仁、黃露柏、陳福成等另設「新合和」墾號開拓墾業,並在1850年(道光三十年)開墾告成。同時因當地地勢三面重山阻隔,一面開口向西,形狀正似鹹菜甕的外形,故改「新興庄」地名為「鹹菜甕」,或又稱鹹菜硼、啣彩鳳等音近之名。日治時期,可能因「鹹菜」與日語「關西」諧音,將鹹菜甕與石岡子兩地改稱為「關西庄」。後經行政區域的多次的變革,關西之名仍舊沿用至今。 本所曾展出「新竹關西地區文書」(所藏批號T0448D0369)共六十八件,主要購自豐原地區民俗收藏家之手。年代以1825年(清道光五年)為最早,1923年(日大正十二年)為最晚。內容以關西地區的土地文書、人身契約為主,並包含參與湖肚庄開發的張姓家族鬮分書、衛阿貴後裔杜衛貴相關資料等。透過本批文書得以瞭解關西地區的發展,特別是張姓家族的發展脈絡、客家文書遣詞用字的獨特性,以及早期平埔族與漢人在土地開墾上的互動情形。 此外,本文書含有七件締結婚約及人身買賣的契字,時間從清末至日治初期,對了解當代婦女生活史,極具參考價值。其中關於締結婚約的契字,均屬「變例婚」。所謂「變例婚」指非一般「明媒正娶」的婚姻關係,如夫死招夫養家、養子;為繼承宗祧而招婿;因家貧為了節省聘金的花費而抱養童養媳等。變例婚反映出臺灣社會濃厚的父權主義色彩;女性在婚姻中的價值僅在於提供其生育能力與勞動力,一旦丈夫身亡,由於經濟壓力,常需「招夫」養家。這類契約,多言明婚後子女的分配方式以及財產繼承、祭祀的責任等權利、義務關係。其次,已婚女性若未產子而夫亡,在夫家家貧情形下,該女可能再次被嫁出,或由娘家贖回,夫家收取聘金或贖金。在這類婚約或人身關係契約中,往往不見女性的聲音,凸顯出女性在婚姻及家庭經濟中的無奈與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