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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開放時間 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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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石門古戰場走入牡丹社事件

發佈日期 2013年
撰文/李品慧

牡丹社事件中的石門古戰場,在戰後被屏東縣政府列為當地十大景點之一。(圖1)除了紀念碑上「澄清海宇還我河山」的文字,透露當年牡丹社人奮勇抵抗日軍攻擊的心境外,就當時臺灣的歷史氛圍有何意涵?大清帝國、臺灣、日本三者之間又產生了何種關係?何以位於臺灣最南端的牡丹社人會遭受日軍的攻擊?接下來隨著「時空旅行」特展旅人-沈葆楨的腳步,走入石門古戰場,探尋牡丹社事件發生的源由,瞭解沈葆楨來臺善後與建設的歷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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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坑仔社相關文書目錄 三、典契
  1. 乾隆五十年(1785)十 月 柴坑仔社番元老阿德等立典租銀契
    (本所購藏T0447D0368_0007-001 46.5x43.5cm)
  2. 嘉慶二十五年庚辰(1820)十一月 白沙坑庄(今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文徳、白沙、岩竹等村)
    黃有德等仝立典山契字
    (本所購藏T0447D0368_0015-001 44.4x36.5cm)
  3. 道光□年 魏安立典契字
    (本所購藏T0447D0368_0032-001 41x30cm)
  4. 咸豐十年(1860)九月 溪心埧庄(臺中縣烏日鄉東園、溪壩村)林世傳立典田契字
    (本所購藏T0447D0368_0041-001 49.6x35.8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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