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琉球漂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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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年日本薩摩藩主征服琉球,控制琉球對外貿易,致使琉球同時是中國的藩屬又受薩摩藩控制。明治維新後,鹿兒島縣吏極力想將琉球納入鹿兒島縣,切斷與中國的封貢關係。1871年11月8日,由那霸航行至宮古島的琉球船「山原號」,因颶風漂流到臺灣東南端的八瑤灣。上岸的倖存者誤闖牡丹社原住民族的部落而遭到殺害,最後僅有幾名船員在保力庄庄民的保護下存活下來。(圖2) ![]() 圖2:琉球藩民之墓
(圖像來源:《台湾蕃界展望》,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數位典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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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六) 本日不對外開放
撰文/臺史所檔案館 傳統臺灣女性,在思想上接受男性為天的貞節賢淑觀念,身體上則處處受到限制,被當成物品一般的被買賣,甚至在家中經濟困頓、八字不合等原因下,成為最先被犧牲的對象,如商品一般的被質押、買賣,或成為他人的養女、媳婦仔。而婚後的女性,除侍奉公婆外,更需一肩挑起養兒育女、家務農務等大小事務。當「媳婦熬成婆」後,若遇家中無男性尊長,更需負起管理家產、分配財產等事宜。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為使社會大眾對於早期的女性生活有更多的認識,特規劃以臺灣女性的傳統生活、走入職場、日記中的臺灣女性等面向為系列專題,深入的從臺灣史研究所檔案館所典藏的各類型檔案介紹早期臺灣女性的各種樣貌。本篇專題將以傳統女性為主軸,帶領讀者一窺早期女性的樣貌。
三、琉球漂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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