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清帝國統治下的臺灣
清廷對臺灣的管理,始終是處於防備而非治理的狀態。在清帝國的統治下,臺灣沒有一個統籌全島事務的中央管理單位,而是被規劃在福建省底下的行政單位。在官員的任用上,是自中國指派官員來臺,這些被指派的官員,任期平均約2年半,對於理解臺灣的整體狀況十分有限,若要統籌治理全島事務更是難上加難。 日方在前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Charles W. Le Gendre)的協助下,得以了解清廷對臺灣「生番」治理的態度,在動員到臺灣進行偵查後,隨即展開行動。李仙得曾在1867年時處理美國商船羅發號船員被原住民族殺害一事,非常清楚清廷在治理臺灣「生番」活動的區域上有所侷限,因此建議日本採用西方國家外交談判的手段,以取代中國在亞洲的地位並防禦西方。此外,日本自明治維新後,政府為了安撫日本國內出征韓國未果的不滿情緒和替200多萬失意的藩兵找尋出路,藉由琉球漂民事件的發生,促使征韓的計畫轉向進軍臺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