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
砂糖為民生必需品,日本領臺後,為發展製糖業,臺灣總督府於明治三十五年(1902)頒布「糖業奬勵規則」,確立了優先發展糖業的政策,並藉由改良甘蔗品種(圖16)、設置新式製糖廠(圖17),鋪設糖業鐵路(圖18)取代向來運輸原料與成品的傳統牛車(圖19),以促使製糖工業化。 此外,總督府又實施資金援助、指定原料採取區域(圖20)、保護市場等三大措施,日臺資本家因此競相投資製糖業,使得糖業成為日治時期臺灣最具代表性的產業。 臺灣森林資源更是豐富,不但林地面積約佔全島70%,且林相種類繁多,由低海拔而高海拔,分別擁有熱帶林、暖帶林、溫帶林、寒帶林。 日治時期,日人為取得高山林產,曾針對阿里山(圖21)、太平山(圖22)、八仙山(圖23)經營林場,大量砍伐林木;其中阿里山林地單位面積的木材產量,更高居全臺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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