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
韓國自古有編纂國史的傳統,並設有專門機關負責,戰後(1946年)政府即在景福宮內「緝敬堂」正式成立國史館。大韓國民政府宣布成立後,國史館在1949年改制為教育部直屬的國史編纂委員會,主要負責調查、蒐集、出版韓國歷史相關資料。目前已陸續完成編纂有《朝鮮王朝實錄》、《備邊司謄錄》、《承政院日記》、《高宗時代史》、《韓國獨立運動史》、《日帝侵略下韓國36年史》、《資料大韓民國史》、《韓國史》、《韓國史論》等史料。90年代,投入韓國史數位化工作,提供韓國史檔案文獻與研究成果資訊服務;2001年,著手進行國外國史資料的蒐集和移轉,並被韓國情報通信部指定為「韓國歷史領域綜合信息中心」。
韓國國家紀錄院前身為1969年設立的政府記錄保存所(Government Archives and Records Service),隸屬韓國政府行政部總務處。 1998年改隸行政自治部,同年配合政府中移政策,將總部搬遷至大田政府聯合辦公大樓,並設立首爾事務所,提供首爾地區檔案資訊服務。2004年4月正式更名為國家紀錄院,下設三個典藏與服務機關,分別為歷史檔案館、總統檔案館、國家檔案館,負責制定韓國檔案相關政策、管理及提供應用具有永久保存價值之國家重要及珍貴檔案文物的中央檔案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