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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四)

本日開放時間 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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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記憶-館藏中的修學旅行

2017年院區開放日,本所特別籌劃「旅行記憶-日記中的遊覽見聞」特展活動,其中精選《葉盛吉日記》輔以照片、明信片、旅遊行程表等檔案,再現過往記憶與旅程點滴。現在就依時序跟隨記主/旅者腳步體驗當時該處以檔案重現之各地風情,進行一場奔忙的修學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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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

1895 年日本領臺,為使臺灣成為其原料來源、銷售市場及南進實驗地,遂將其明治維新後的成果與現代化思維引入,連帶的,佔社會一半人口的女性在殖民政權之下,生命歷程出現轉變。解放纏足,將女性自的身體自禁錮中解放,走出家庭場域;接受教育,學習知識與專業,儲備面對社會的能力。隨著掌握書寫的能力、社會互動漸增,環繞著女性的史料,不論是源自女性本身產出,或與之互動地,或旁觀者紀錄也逐漸增加,如日記、書信、個人證件、著作、各式報導。再者,新的記錄方式-攝影的出現,因此在臺史所典藏的史料載體上出現紙質之外的照片。以下將舉四類史料,來看臺史所數位典藏的日治時期與女性相關的數位典藏。

一、照片

1839 年,法國畫家達蓋爾 (Louis J M Daguerre 1789-1851) 發明「銀版攝影技術」,透過相機鏡頭,將風景或人物的影像擷取於塗有碘化銀的銅版,創造出不同於文字的新型態史料-照片。隨著照相設備的快速進步與普及,越來越多的人得以接觸攝影。但在臺灣,至日治時期照相仍屬昂貴、隆重的,因此,一般人家除人生重大事件,如結婚、畢業留下照片外,只有上層社會或富裕的家庭能留下呈現生活風貌的生活照或景物照。觀察臺史所數位典藏影像,同樣也反映出這樣的特色。其中與女性相關的,約有三大方向,一為原產自女性本身,如出身臺南高長家族的音樂家高慈美,即存有為數頗多,自幼年到老年的生活照(圖5)。

1927-1931 年就讀日本下關梅光女學院時期的高慈美,在大禮堂的鋼琴前留影。(識別號 T0607P0090_01_0027)圖5 1927-1931 年就讀日本下關梅光女學院時期的高慈美,在大禮堂的鋼琴前留影。(識別號 T0607P0090_01_0027)
明治 45 年 (1912) 4 月 27 日,板橋林家的林祖壽與清水蔡蓮舫女兒蔡嬌霞的結婚照。(識別號 T0651P0096_01_0017)圖6 明治 45 年 (1912) 4 月 27 日,板橋林家的林祖壽與清水蔡蓮舫女兒蔡嬌霞的結婚照。(識別號 T0651P0096_01_0017)

二是為了記錄他人而留下者,如清水蔡家蔡蓮舫嫁女,其女兒婚禮的照片即為其弟蔡伯淙所留存(圖6)。

三為透過印刷,出現於書籍之上的圖像。中研院臺史所典藏的數位影像中,女性的身影多出現宣揚殖民政績及介紹臺灣風土民情明信片(圖7)、寫真帖(圖8)、繪葉書(圖9)、統計要覽、畢業寫真等。此類影像的主要功能在於介紹臺灣社會,因此可看到殖民者所呈現一般民眾的生活狀態,可與館藏個人檔案中的照片互補與比較。

1910 年代發行的明信片。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附屬女學校(臺北第三高等女學校前身,今中山女中)是日治時期臺籍女教師的養成所,當時暫借艋舺公學校的校舍授課。女學生下課後,人手一傘走出校門,穿著臺灣衫褲,足蹬小腳緩步而行。圖7 1910 年代發行的明信片。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附屬女學校(臺北第三高等女學校前身,今中山女中)是日治時期臺籍女教師的養成所,當時暫借艋舺公學校的校舍授課。女學生下課後,人手一傘走出校門,穿著臺灣衫褲,足蹬小腳緩步而行。
出現在臺灣總督府民政部所編的《記念臺灣寫真帖》(1915 出版)的農村婦女,顯示當時農村女性的生活場域及勞作情景。(識別號 B0131_00_00_0138_a04)圖8 出現在臺灣總督府民政部所編的《記念臺灣寫真帖》(1915 出版)的農村婦女,顯示當時農村女性的生活場域及勞作情景。(識別號 B0131_00_00_0138_a04)
出自於日治時期臺灣日日新報社所發行的《大正三年討蕃紀念繪葉書》,可看到日本警察隊自花蓮港出發的隊伍外,還有一旁觀看的民眾,包括帶著孩子的婦女。(識別號 T020302_05_1096)圖9 出自於日治時期臺灣日日新報社所發行的《大正三年討蕃紀念繪葉書》,可看到日本警察隊自花蓮港出發的隊伍外,還有一旁觀看的民眾,包括帶著孩子的婦女。(識別號 T020302_05_1096)

二、個人文件及手稿

在接受教育以及參與社會活動後,女性所留下的各式文件在型態與數量上也逐漸增多,往來書信(圖10),畢業證書(圖11)、賞狀、賞品等證明文件,以及筆記、教案等手稿。

1941 年 4 月,臺南善化的孫江淮赴日探視長子及梯留學期間,幼女孫鶯(此時 10 歲)寫信給父親報告家裡的情況,以及堂弟津梁(此時 7 歲)就讀公學校一年級的訊息。(識別號 3SJH_0009-001)圖10 1941 年 4 月,臺南善化的孫江淮赴日探視長子及梯留學期間,幼女孫鶯(此時 10 歲)寫信給父親報告家裡的情況,以及堂弟津梁(此時 7 歲)就讀公學校一年級的訊息。(識別號 3SJH_0009-001)
大正 11 年 (1922) 2 月 1 日薛清秀臺南醫院看護學科畢業證書(識別號 T073401_01_0001)圖11 大正 11 年 (1922) 2 月 1 日薛清秀臺南醫院看護學科畢業證書(識別號 T073401_01_0001)

三、官方檔案

官方檔案係指政府或公私機構單位產生或接收保管的公檔案。從清代、日治到戰後的官方檔案,可看到以不同時代的女性為主體或關係人的文書中,所反映出的女性處境及女性在自我認知上的轉變。

圖12 1944 年 12 月,臺灣拓殖株式會社林業部豐原出張所長發文通知林業部長,進用林瓊如為物品事務補助員。(識別號 LW1_01_005_0014)文件中包含申告書(申請書),是女性於求職時對於自我特質的描述,如同現今的履歷書,提出學歷、家庭狀況、性格優缺點、專業技能等資訊;銓衡調書(考選調查書),是資方就其提供的申請資料進行調查與分析,資料中並解釋林瓊如適任物品事務補助員的原因,在於聰明伶俐、處理事務敏捷,帶有日本女性美德的順從性格。

四、日記

日記是個人連續性的生活紀錄,是研究歷史的第一手史料,不但可以研究記主個人、家族史,且可以直接反映記主生活的時代以及想法,而有異於統治者的制式說法。日記書寫目的是為記錄自己所見所聞,而非為了出版,因此對事或人的記載較為直接無隱,可真實反映史實、所見的社會狀況。因著這些特性,日記深受史學界的重視。臺史所近年來陸續取得張麗俊、簡吉、林紀堂、陳岺、林獻堂、楊水心、黃旺成、黃繼圖、林玉雕、高慈美、林癡仙等人的日記。其中陳岺、楊水心、高慈美三位女性的日記,尤為珍貴。透過他們的日記,可觀察到在不同地位、環境及年齡的女性生活。

以楊水心(林獻堂之妻)為例,身為霧峰林家的女性,在開明思想的丈夫支持下,除管理家務外,也積極參與社團、發表言論,時而出國旅遊,開闊眼界,也熱愛參加各種休閒活動,如看電影(圖13)、享受異國美食。透過以楊水心的筆,可看到當時開明的大戶人家,其女性成員生活的豐富性。

昭和 17 年 (1942) 1 月 30 日的日記,紀錄其搭乘出租車至臺中座看「チヤルダス姬」及「夜のタンゴ」兩部電影。圖13 昭和 17 年 (1942) 1 月 30 日的日記,紀錄其搭乘出租車至臺中座看「チヤルダス姬」及「夜のタンゴ」兩部電影。
明治 44 年 (1911) 2 月 9 日,張麗俊在日記中記錄因官方欲採訪張安然母蔡氏省在清代受政府表彰守節之事,而為其寫履歷書。圖14 明治 44 年 (1911) 2 月 9 日,張麗俊在日記中記錄因官方欲採訪張安然母蔡氏省在清代受政府表彰守節之事,而為其寫履歷書。

此外,在男性的日記中,也可看到與女性相關的訊息,如圖14,豐原下南坑的保正張麗俊為蔡氏省所寫的履歷書,透過他的紀錄,不僅看到蔡氏省守寡的行為如何為清政府所重視,也顯示出當代殖民政府的女性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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