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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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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言論走向公眾─從新民會到臺灣新民報

日治時期臺灣新文化運動健將之一楊肇嘉曾謂:「報紙與議會是促進社會文明與發達的兩大動力。」辦報與爭取設置臺灣議會,正是臺灣文化協會兩大核心要務,足以代表文協以非武裝抵抗殖民差別統治之主張,並對臺灣民族意識之啟蒙影響深遠。 2021年適逢臺灣文化協會成立一百周年,本館特以日治時期臺灣人唯一自辦的報紙-《臺灣新民報》為展示主題,精選檔案典藏的個人文書、圖像資料、日記、旅券等特色史料,回顧日治時期臺灣人辦報之緣由,以及如何透過辦報振聾發聵,啟迪民智,提振民族士氣,讓言論走向公眾,呼應文化協會「助長臺灣文化發達」之成立目標,開啟臺人爭取民主自由之新頁,立足臺灣,放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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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橋的故事

撰文:中研院臺灣史研究所 翁佳音 助研究員

一、大橋的地名怎麼來的?

臺南縣永康市內西橋里的「大橋」,以及東橋里的「小橋」,兩地的地名,至遲從明鄭時代到今天,都一直這樣叫,儘管這兩座原來的橋已經無影無蹤。兩地為何會有如此稱呼?通常的解釋是,古時候,居民在石頭溪或柴頭港溪上搭建橋而得名。這樣解釋,大致上沒錯。永康市的大、小橋,自「古」以來曾是臺灣府城北路往新港(新市鄉)大路途中的重要橋樑。不過,從清代高拱乾《臺灣府志》,與陳文達《臺灣縣志》的紀錄,可知「大橋」大概在一六九○年代,就已經「洪水衝崩,只存舊跡」;「小橋」則在一七一○年代,「洪水衝崩,舊址無存」。有趣的是,橋亡名存,三百多年後的今天,永康仍有大、小橋地名。

接下來有兩個可以討論的問題:這兩座橋是誰建造的?其中一座既然是「大」橋,那麼有沒有自己專屬的橋名?第一個問題,並不難回答,大約清乾隆十七(1752)年編寫的《重修臺灣縣志》說「小北門外,北路往來路頭」的大橋,是「紅毛所造」,也就是紅毛番荷蘭人所興建。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文獻,大致上可證明這個說法沒錯。進一步,從荷蘭記錄中,也許可進一步推測荷蘭人所興建的「大橋」,橋名可能是「卡隆橋(Carons brugh)」。

二、鄭荷戰爭中的卡隆橋

臺南永康市的大橋,甚至是小橋之地名起源,是來自於荷蘭人在這附近搭起兩座大、小拱形磚橋,其中一座橋的荷蘭語名字,或許就是「卡隆橋」;當時臺南人管他荷蘭名稱如何,仍依自己的叫法,把這兩座地理指標之橋樑,分別稱為大橋、小橋,此稱遂成為永康市特定所在的地名。這樣主張,對臺灣史家或地方文史工作者來說,恐怕是罕聞的新鮮說法,一時之間不易接受。所以,還未講大橋故事前,讀者得耐心一下看本文引述一些資料來證明這種說法有所根據,絕非信口開河。

這又要回到不少臺南人所關心的鄭成功與荷蘭人戰爭,以及他的軍隊在哪裡登陸之老問題。我這幾年運用第一手中文與荷蘭文史料,證明鄭荷戰爭地點,除了在今天臺南市的北線尾、臺江內海與安平古堡、赤崁樓一帶外,臺南縣也是重要戰場。尤其是明鄭主力軍登陸所在,是永康市洲仔尾一帶的禾寮港。我所要強調的是,鄭荷之戰是大場面的戰爭,並非僅侷限在臺南市。如果有這個前提認識,那麼,各位在閱讀荷蘭文獻與檔案時,就不會目光僅停留在國姓爺或揆一如何在臺南市內英勇捉對廝殺,我們還會看到:這把戰火,事實上也照亮了臺南縣少為人知的古早故事。

《巴達維亞城日誌》1661年4月30日記載:鄭成功大軍從早晨陸續進入鹿耳門,傍晚時登陸士美村(Smeerdorp),《從征實錄》也說「是晚,我舟齊到,泊禾寮港」,史家大都同意士美村與禾寮港地點相同。敵我雙方在一日之間展開水、陸的攻防之戰。《巴城日誌》與《臺灣城日誌》紀錄提到上午時看到鄭軍在士美村(禾寮港)運來有百餘馬匹,傍晚時,鄭軍騎兵隊南下經過普羅文遮,有一分隊在卡隆橋(Carons brug)附近,其他則分別在琅嶠農場(Langkjeeuws hofstede)、磚窯(steenovens)駐紮,包圍普羅文遮城。荷蘭語地名的磚窯、琅嶠農場,以及卡隆橋,確實地點在哪裡,迄今依然是個謎。也許都在臺南市內,但也不應排除在臺南縣的可能。

三、荷蘭人鋪橋造路

上述卡隆橋,與臺南縣仁德鄉內的舊地名「上港崗(Cekankon)」又名普特曼田(Putmans polder)一樣,是冠上臺灣長官姓氏的地名。卡隆(F. Caron)是第八任長官。卡隆未履新之先,前任Maximiliaen le Maire議長已鑑於臺南縣市的米、糖盛產,開墾農田增加,舊路不敷使用,因而於1644年3月左右開始在赤崁至新港之間,動用大約五百名漢人修築一條新而筆直的大路,讓牛車可在兩條大溪(groote kreecken)間順暢通行,這條新路,全長1 ¼荷里,約10公里。同年8月,卡隆抵臺任職後,這條新大路途中兩條小溪(kreken)上,興建兩座美麗的拱形磚橋(steene verwulfte bruggen),便利行人駕馬車(wagen)與牛車往返。

赤崁到新港之間的兩條小溪,無疑是柴頭港溪的兩個支流。這兩座美麗拱形磚橋,推定為今永康市的大、小橋,應不成問題。畢竟,永康市稍北的烏鬼橋,清代方志指出是「鄉人架木為之」,是木橋,故不用考慮。

荷蘭人鋪造的臺南市到新市鄉之間這條「新」大路,後來也一直出現在清代的古地圖上。這條路,推測應該是經臺南市開元寺後,走永康市的某條老路,然後銜接中正南路、仁愛街路段附近的舊路。實際路徑如何,當地文史工作者最清楚,本文暫時略過。雖然清代康熙古地圖上所標示的這條舊大路,看起來稍處內陸,但實際上,是一條濱海的舊路,因此築路之後,自然難免頻繁水患。例如,《臺灣城日記》就曾提到1656年10月7、8日之間,由於臺南一帶大風雨,造成陸地水患,「一條經過綠谷(石頭坑)的道路遭嚴重沖坍,坐落海邊名叫油車行(Smeerdorp)的村莊,……在此次水患中,全莊被沖盡夷為平地」。清代方志說大、小橋在十八世紀之初,被「洪水衝崩」,說來也不奇怪。這條頻遭水患的濱海要路,在清乾隆三十(1765)年前後,也因而有堤岸的重新修築。如今,舊路的盡端猶立有「蔣公堤」碑。再回頭來問,有無可能大、小橋其中一座橋名,是用卡隆長官姓氏來命名?

從目前解譯出來的荷蘭文獻來看,還不是很確定。1661年4月30日,鄭軍一分遣隊傍晚紮營的卡隆橋,若照《巴城日誌》或《梅氏日記》所記,可能是指大橋;但若依《臺灣城日誌》的紀錄來看,卡隆橋又像是在赤崁樓南邊,則臺南市舊地名西定坊「紅毛所建」的磚仔橋也有可能。然而,無論如何,永康市的大、小橋,是磚橋,是卡隆長官所監督竣工,作為普羅文遮城鎮通往新港路上的著名橋樑,是可確定的。

四、大、小橋軼事

接下來可以講大橋一段故事了。

督工興建永康大橋的臺灣長官卡隆(François Caron,1602 ?-1673),生於比利時布魯塞爾(Brussel),父母為法國新教徒(Huguenot),逃到比利時布魯塞爾(Brussel)所以,用狹義的中國史觀來說,他可是法國人,He is pure Frenchman。荷蘭時代的統治階級,不一定全是紅毛番,這點是我們在讀臺灣史時要稍微注意的。卡隆擔任臺灣長官,與歷任一樣通常將近三年,三年官兩年滿,時間雖然不長(1644.8~1646.12),不過,他的生涯卻「顯赫彪炳」,與臺灣關係也密切。

卡隆大約十七歲時應徵荷蘭東印度公司,在航往亞洲的船上當廚師助手(koksmaat, cook’s mate)。1619年,東印度公司船要離開日本時,卡隆卻違反公司規定,「跳船」躲在長崎。他運氣不錯,沒被公司判刑,還被雇用,後來精通日語,擔任平戶商館的通譯。1628年,臺灣商館發生濱田彌兵衛夾持諾一知(P. Nuits)長官事件,卡隆也在場。他在日本住了將近21年,最後升到最高職位的平戶商館館長。期間,卡隆與其他人一樣,跟日本婆同居,生育三男兩女。由於幕府禁教政策,卡隆1641年2月攜家帶眷回公司巴達維亞總部。後來擔任公司臺灣長官、巴城總經理(Directeur-generaal)要職,或許是法國人的因素,他未能再晉升一級:巴城總督。1651年,卡隆涉嫌走私,被調回荷蘭。此案雖得平反,但卡隆與荷蘭東印度公司關係算是恩斷義絕。1664 年,卡隆不甘老驥伏櫪,回歸祖國,效力新成立的法國東印度公司,經理亞洲貿易。1672年年末乘船歸國,翌年4月在葡萄牙里斯本沿海船難喪命,結束多采多姿一生。

話說卡隆 1641年帶妻兒離開日本到巴達維亞未及一年,年底即被任命為返航船司令官率領船隊回荷蘭。在異國「娶妻」與生子,畢竟不符合荷蘭基督教正統習慣,所以他在1639年日本禁令後,雖然還享受一陣子特權,但最後仍於1641年不得不攜他的女人子女到巴達維亞。回國後請求承認混血兒,又說與日妻愛情,但他在萊頓(Leiden)又愛上了十八歲的海牙名媛宮絲丹霞‧牡丹(Constantia Boudaen),宮絲丹霞父親是比利時布拉邦(Brabant)的參議(raadsheer)。準丈母雖嫌他年紀大,但天要落雨,娘仔欲嫁,擋也無效。婚事談成後,卡隆先於1643年回巴城,隔年8月到臺灣履職。新娘子在妹妹蘇珊娜(Sousanna)陪伴下1645年到巴城,同年7月抵臺與丈夫相會。牡丹妹妹則留在巴城,嫁給後來當臺灣末代長官的揆一,她死於臺南市,也埋葬那裡。

在臺南的紅毛番婆宮絲丹霞,正值豆蔻年華,丈夫又忙於公司生意,自然無聊、乏趣。卡隆被同時代的人指控說他為了取悅年輕太太,特別打造一輛馬車,並訓練公司四匹駿馬拖拉。可以想像,三百多年前的金絲貓,駕著馬車經過她丈夫所監造的大、小橋,往還於赤崁、長官別墅(Landhuis),與永康洲仔尾花園,打發時間。

卡隆這麼做,在公司體制內可能還算是合法,但瑕疵難免。一般來說,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殖民地,如巴達維亞與臺灣,建有馬房飼養馬匹,充作防禦或高級職員巡視之用。但公司十七董事為了節省經費,對於馬匹數目及馬房維持費,常有所限制。公司的文獻甚至提到,當時巴達維亞城僅留一輛四輪馬車(carosse)給總督夫人及東印度公司評議會議員太太「每週兩次」使用。此外,根據《東印度公告法令彙集》,1632年公司指令第二十四條中,還另行規定:總督與東印度評議會議員,或其他公司副長官、經理以及職員使用馬匹或馬車時,得自費支付。

法國人卡隆與大橋有關的故事,事實上還未講完。他與日本婆所生的混血長男丹尼珥(Daniël),後來又浪漫回臺南擔任神學院的副院長。這所校址在臺南縣佳里鎮的「蕭壠神學院(Collegium te Soelang,1659-1661)」,是臺灣第一所歐洲式學院,比1876年成立的臺南神學院,還早兩百多年。

翁佳音(民96)。大橋的故事。歷史月刊,230,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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